離婚案件能否延遲判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1W
離婚案件能否缺席判決
離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判決,要求當事人必須至少出庭一次。但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缺席判決:
1.被告經傳喚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
2.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訴離婚的,經公告送達,可以缺席判決。
但是,公告送達有嚴格的適用條件:
(1)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
(2)沒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都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