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信用卡詐騙中惡意透支的認定與防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論信用卡詐騙中惡意透支的認定與防範
如何認定信用卡詐騙惡意透支

1、惡意透支的行為的認定:


(1)超過規定限額透支,即超過信用卡章程的規定或者髮卡銀行的允許透支。


(2)超過規定期限透支,即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歸還本息。一般來説,信用卡惡意透支行為,將在髮卡銀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記錄,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


2、惡意透支的數額的認定: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複利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3、惡意透支對應刑責的認定:


(1)數額:1萬~10萬元;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刑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10萬~100萬元;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刑責: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100萬元以上;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刑責: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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