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債務能不能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6W
夫妻一方債務能不能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債務能不能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債務如果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生產、經營的,或者不是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則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不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反之如果符合上述條件的,則夫妻一方所負的債務也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此時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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