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合同雙方違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承包合同中必須明定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者的權利和權限、義務和責任;
承包經營的方式和內容;
收益的分配方式;
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
違約罰則;爭議解決方式;
對承包經營前合營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責任;
清產核資的原則和移交程序、計價辦法;
承包的生產指標和利潤額;技術更新指標;
企業債務安全線;
承包後對合營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勞動管理、工資、福利、保險;
在承包經營期內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由誰負責處理和承擔責任等內容。
另外,承包合同及其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均須經所承包企業的原審批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