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承發包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合同承發包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哪些

合同承發包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哪些

民法典》規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繼續履行、補救措施、損害賠償三種方式。

(一)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又稱實際履行,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可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強制債務人實際履行合同義務。

(二)補救措施

補救措施是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債權人在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強制債務人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可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要求債務人採取的補救履行措施。

(三)損害賠償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的具體方式包括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適用定金罰則等多種情況。其中:

1、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2、支付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當事人在合同中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但兩者不可同時並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承發包方式的種類如下:

(1)按確立承發包關係的方式不同,可分為協議方式和投標方式。前者指承發包雙方根據國家計劃安排,通過協商達成協議,確定承發包關係。後者指建設單位擬定標底後,通過公開招標或指定招標兩種形式邀請施工企業投標,並選擇投標條件最優的施工企業,確定承發包關係。

(2) 按甲乙雙方隸屬關係的不同,承發包方式可分為內包和外包兩種。甲乙雙方同屬一個部門領導的,稱為內包,反之,則稱為外包。

(3)按材料供應方式的不同,承發包方式可分為包土包料、包工半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種。隨着基本建設材料供應體制的改革,包工包料方式將佔主導地位。

(4) 按包工層次的不同,承發包方式還可以分為總包和分包。

承發包常見於建設施工中,發包方將自己工程的部分或者全部,交由承包方來施工。在承發包關係中,作為承包單位,此時的具體職責就是, 根據批准的設計文件、施工驗收技術規範和施工合同的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工程進度。自然發包單位也有自己相應的職責。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