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發票罪量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非法制造發票罪量刑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是指違反國家發票管理規定非法制造或者非法出售了除用以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發票,擾亂經濟秩序的行為。本罪的特徵是: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有關發票的製作、管理、發放的有關規定,擾亂經濟秩序的行為;二、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為:1、違反國家有關發票的製作、印刷、管理、發放的有關規定;2、非法制造了除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發票;3、出售了非法制造的除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發票;4、擾亂經濟秩序。三、本罪的犯罪主體是年滿十六週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屬一般主體;四、本罪在主觀方面的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是違反國家有關發票管理規定的而故意製造、出售,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主觀故意行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