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的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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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的納税
破產企業有清算所得税該納税嗎
如果清算所得小於等於0,則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税。 一方面,企業清算期間所得税優惠政策一律停止。《企業所得税法》第25條規定,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税優惠。而企業清算期間,正常的生產經營都已經停止,企業取得的所得已經不是正常的產業經營所得,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的適用對象已經不存在,因而企業清算期間所得税優惠政策應一律停止,企業應就其清算所得依照税法規定25%的法定税率繳納企業所得税。 另一方面,清算企業將實物折價分配給債權人以抵償債務,或分配給投資人作收回投資及收益,屬於一種有償轉移財產所有權的行為,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無論分配的是存貨、固定資產或其他不動產,其會計税收處理都與財產變賣相同。 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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