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當事人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6W
分公司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當事人嗎
分公司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當事人嗎
1、分公司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的對象,對分公司處罰的,由分公司履行行政處罰。分公司財產不足以履行處罰的,由公司承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並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第四十四條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後,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