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糾紛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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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糾紛處理辦法
工程保險糾紛怎麼處理?
保險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因保險責任歸屬、賠償金額的多少發生爭議,應採用適當方式公平合理地處理。按照慣例,對保險業務中發生的爭議,可採用協商和解、向保監辦投訴、仲裁和司法訴訟等方式來處理:  協商和解。在爭議發生後,雙方應實事求是、有誠意地進行磋商,彼此作出讓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協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兩種方法。自行和解即沒有第三者介入,雙方當事人直接進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從中調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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