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定是怎樣的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6W
北辰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定是怎樣的呢
北辰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定是怎樣的呢
依照《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的相關規定,流轉的主體是享有承包經營權的農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的主體是享有承包權的農户。農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對享有的承包經營權以轉包、互換、出租、轉讓或者其它方式流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流轉的客體是承包方承包權依附的承包合同或合同標的物。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實際上是對地上權的處分,其包合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對承包合同的處分,即是農户將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承包合同有條件地轉讓給第三人,從而解除與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關係一種是不改變原與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關係,而是將承包合同的標的物轉由第三人使用、控制。流轉的目的是為了為了處分收益或獲得補償。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農户流轉承包經營權後可以依法取得轉包金、租金、轉讓費等,這種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