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破壞交通設施罪未遂與既遂的認定標準是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8W 破壞交通設施罪未遂與既遂的認定標準是破壞交通設施罪未遂:1、行為人已經着手實行犯罪。2、犯罪沒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內容沒有完全實現,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3、犯罪未得逞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既遂的認定標準: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態。【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事犯罪辯護 認定 交通設施 刑事辯護 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