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及地上建築物轉讓
青苗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補償標準
(一)果樹補償標準
1、荔枝、龍眼
每畝最高補償按表中所列棵數補償,超出的不予補償,不足的按實際棵數補償。
樹冠級別 補償標準(元/棵) 最高補償棵數
幼齡樹(樹冠直徑1米以下) 200 40
小[樹冠直徑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400 40
中[樹冠直徑2米以上(含2米)3.5米以下] 1000 40
大[樹冠直徑3.5米以上(含3.5米)5米以下] 2000 25
特大[樹冠直徑5米以上(含5米)] 3000 20
2、芒果、番石榴、番荔枝、柿子、沙梨、柚、橄欖、樹菠蘿、楊桃、枇杷
每畝最高補償按表中所列棵數補償,超出的不予補償,不足的按實際棵數補償。
樹冠級別 補償標準(元/棵) 最高補償棵數
幼齡樹(樹冠直徑1米以下) 100 55
小[樹冠直徑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200 55
中[樹冠直徑2米以上(含2米)3米以下] 400 55
大[樹冠直徑3米以上(含3米)5米以下] 600 25
特大[樹冠直徑5米以上(含5米)] 800 20
3、橙、柑、桔、檸檬、黃皮、桃、梅、李、棗、石榴
每畝最高補償120棵,不足120棵按實際棵數補償,超過部分不予補償。
樹冠級別 補償標準(元/棵)
小(樹冠直徑1米以上) 50
中[樹冠直徑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100
大(樹冠直徑2米以上) 200
4、番木瓜、葡萄
每畝最高補償200棵,不足200棵按實際棵數補償,超過部分不予補償。每棵補償20元。
5、香蕉
每畝最高補償120墩,不足120墩按實際墩數補償,超過部分不予補償。
大:100元/墩 (每墩>6棵)
中:50元/墩 (每墩3-6棵)
小:15元/墩 (每墩<3棵)
6、菠蘿
每畝補償青苗費2000元。
(二)茶園補償標準
每畝補償3500-4000元。
(三)竹子補償標準
大墩:100元/墩 (每墩10枝以上)
中墩:70元/墩 (每墩5-10枝)
小墩:50元/墩 (每墩5枝以下)
(四)林木補償標準
每畝補償800-1000元,房前屋後零星栽種的參考《林木、苗木信息價》補償。
(五)耕地青苗補償標準
1、水田青苗:每畝500-708元。
2、旱地青苗:每畝400-600元。
3、菜地青苗:每畝1500-1800元。
(六)地上建築物及附着物補償標準
1、紅磚石棉瓦房: 150元/平方米。
2、紅磚鐵皮頂房: 180元/平方米。
3、紅磚瓦房: 240元/平方米。
4、簡易鐵皮棚: 70元/平方米。
5、簡易石棉瓦棚: 50元/平方米。
6、竹架油氈石棉瓦棚: 40元/平方米。
7、綠化蔭棚: 40元/平方米。
8、人工挖井: 200元/立方米。
9、手搖井: 300元/口。
10水泥石灰池: 80元/立方米。
上述10項建築物及附着物的補償可參照上述標準,特殊情況應參考評估價格進行補償。評估方法按照重置價格並結合成新結算。
涉及搬遷的,徵用土地方應補償被徵地單位因徵地而發生的搬遷費用。搬遷費用由雙方協商或委託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涉及經營的,徵用土地方應適當補償被徵地單位因徵地而發生的直接經營損失。補償金額為協議簽訂之日起的前三年税後利潤平均的三個月利潤。
墳墓的搬遷,只補償搬遷費。
(七)魚塘開發費及搬遷費補償標準
每畝補償2800元。
(八)苗圃、花木場、風景樹、古樹等的補償標準
苗圃、花木場、風景樹、古樹等,原則上參考評估價格補償搬遷費,特殊情況可考慮按評估價格補償。
深圳市徵地補償費對於房屋以及其他建築的使用途徑也做了詳細的劃分,對於城中村的拆遷,一般會有着搬遷和經營兩種方式,在搬遷時所產生的費用,都可以在拆遷費裏面進行補償,而經營造成的損失費用,則是由該土地管理部門進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