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賣淫罪最少判幾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4.46K
強迫賣淫罪最少判幾年
強迫賣淫罪最少判幾年
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強迫他人賣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賣淫人員累計達五人以上的;  
(二)賣淫人員中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性病的人累計達三人以上的; 
(三)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四)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自殘、自殺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行為人既有組織賣淫犯罪行為,又有強迫賣淫犯罪行為,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組織、強迫賣淫“情節嚴重”論處;
(一)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行為中具有本解釋第二條、本條前款規定的“情節嚴重”情形之一的;
(二)賣淫人員累計達到本解釋第二條第一、二項規定的組織賣淫“情節嚴重”人數標準的;
(三)非法獲利數額相加達到本解釋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組織賣淫“情節嚴重”數額標準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