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貸款購買的房屋如何分割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7W
離婚案件中貸款購買的房屋如何分割
離婚案件中貸款購買的房屋如何分割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精神,離婚案件中,對婚前由一方簽訂購房合同並出資償付首付款,其餘房款向銀行貸款購買的房屋如何處理,要分以下幾種情況: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此房屋應確認為個人婚前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婚後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如果雙方對產權沒有爭議,亦應確認為個人婚前財產。
3、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4、離婚後,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雙方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上述幾種情況,凡是最終確定為一方財產,婚後償還銀行貸款的,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歸個人所有,不能分割,但是婚後償還的貸款及相應的增值部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當分割。具體分割方法是,先計算出共同償還的貸款數額在房屋原價款中的比例,然後對房屋作出估價或雙方議價,根據這一比例,計算出共同還貸部分的現價,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這種方法把房屋增值部分視為共同收益,避免了夫妻雙方共同還貸,一方獲利的情況,這樣比較公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