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成立時間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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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合同成立時間為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電子合同成立時間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電子合同成立時間為
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並無實質區別,其合同成立時間點為:
1、有約定簽訂確認書時,按照確認書籤訂時間;
2、有其他約定的依照雙方約定;
3、無約定時,一方發佈要約信息,另一方提交訂單時成立。
網絡購物的買賣合同和網絡服務合同,通常在線上簽訂,並且缺少明顯的要約、承諾行為標誌。為了適應互聯網交易的發展,《民法典》吸收了《電子商務法》的有關規定,確立了電子合同訂立的一般規則。
一方(通常為商户)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佈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只要滿足要約條件,即可認定為網絡交易合同的要約。
對方(通常為消費者)在網絡上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的,即為承諾。當網絡交易服務界面顯示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籤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佈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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