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繼承房產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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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繼承房產過户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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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過户問題


1、辦理房產繼承沒有時間限制,從房屋所有權人死亡之日起,何時申辦都可以。

2、時間越久,辦事的時候手續可能越麻煩,而且費用可能會增加。例如,繼承人在遺產分割之前死亡,對於 他應當繼承的份額,他的繼承人有權繼承。

3、多個子女共同繼承,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申辦繼承公證,如果有人拖延,公證處就不能出具公證書。 沒有公證書,就不能在非訴訟的情況下辦理房產過户登記手續。

4、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考慮通過訴訟的方式由法院依法判決遺產的歸屬。但此辦法影響親情, 費用也很高,應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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