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借條行規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1W
雙倍借條行規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2017年雙倍借條行規的內容是什麼

一、借了兩天高利貸,打雙倍欠條,按實際借到手的金額還款,光有欠條或借條而沒有收到借款的,合同沒有生效;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雙倍借條行規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户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户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户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