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決定再審後 - 再審期間是否停止原判決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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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決定再審後,再審期間是否停止原判決的執行
法院決定再審後,再審期間是否停止原判決的執行
刑事案件提出申訴,申訴期間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法院決定再審,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
    但被告人可能經再審如果改判無罪,或者可能經再審減輕原判刑罰而致刑期屆滿的,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必要時,可以對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解釋》第三百八十二條,對決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除人民檢察院抗訴的以外,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再審決定書。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但被告人可能經再審改判無罪,或者可能經再審減輕原判刑罰而致刑期屆滿的,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必要時,可以對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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