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交通事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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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交通事故賠償
漯河交通事故工傷賠償
漯河交通事故工傷賠償如下:

一、醫療費,

(一)掛號費。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掛號憑據為憑證進行賠償。

(二)檢驗費。基於診斷和治療傷情的需要,應經治單位的要求進行檢驗所支出的費用,均應進行賠償。賠償數額根據經治單位的檢查單據、診斷證明和相應的收費憑證進行確認,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進行不必要檢驗所支出的費用,致害人不予賠償。未經治療單位允許擅自進行檢驗所支付的費用不予賠償,但受害人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三)醫藥費。基於傷情治療和康復的需要,按經治單位的處方購買藥品所花的費用,均應予以賠償。賠償數額根據經治單位的處方單據、診斷證明和相應的收費憑據加以確認,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購買與傷情治療和身體康復無關的藥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費用,致害人不予賠償。

(四)治療費。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和治療單據為憑進行賠償。

(五)住院費。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和住院單據為憑進行賠償,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或傷情已經痊癒應當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費,致害人不予賠償。未經初診治療單位允許,擅自轉院接受治療和購買藥品所支付的費用不予賠償,但受害人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二、誤工費:收入狀況×誤工時間收入狀況:

①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工資(元/天);

②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③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可以參照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誤工時間:

①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

②從住院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三、護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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