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房屋贈與房子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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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房屋贈與房子如何辦理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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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贈與如何辦理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

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贈與人自願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並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為代價。

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後,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後,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於所有權的轉移。

《房屋登記辦法》第七條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併,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併,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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