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產假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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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產假工資待遇
東莞市職工醫療假期及其工資待遇
1、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你在單位已經工作了10年以上,所以你應當享有12個月病假工資,

2、病假工資標準是最低工資的80%即770元的80%。

3、在沒有解除勞動關係前單位必須承擔11%的社保費,且不能向員工索賠,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另外,在醫療期內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4、你在請假期間需要支付個人部分即8%,87元。

5、你現在最好能拿到公司解僱你的書面資料,這樣在違法解僱的賠償上很有幫助。

建議如果你能跟他協商,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就得申請仲裁。

詳細請諮詢:13790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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