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撫養權8歲

來源:法律科普站 7.13K
變更撫養權8歲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撫養權變更是8歲還是10歲

沒有規定一定是孩子滿幾週歲才可以申請變更孩子撫養權,當事人隨時可以在離婚後,和孩子母親協議變更孩子撫養權歸屬,達不成協議,隨時可以到法院提出訴訟。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者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