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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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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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

根據《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外商合資、外商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資的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機構應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而《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因此,外商合資、外商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及外商投資的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應當是股東會而不是董事會。

以上是外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的修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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