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延長審查期限後還可以發回公安局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9W 延長審查期限後還可以發回公安局嗎1.《刑事訴訟法》第169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2.第171條第3款規定:“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沒有排除檢察機關把材料退回到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可能性。 審查 發回 辦案流程 公安局 訴訟仲裁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