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房產税應該怎麼徵收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1W
商鋪房產税應該怎麼徵收標準
商鋪房產税應該怎麼徵收標準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商鋪房產税如何徵收:
對商鋪進行房產税徵收有兩種情況:
1、如果商鋪是租來的,也就是説自己沒產權,不用交税。
2、如果商鋪是自己的,那也要根據用途來區分計税依倨:
(1)自用:税率為1.2%,以房產的計税餘值作為計税依據。公式:全年應納税額=應税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出租:税率為12%,以租金收入作為計税依據。公式:全年應納税額=租金收入×12%
注:所謂計税餘值,是指依照税法規定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的損耗價值以後的餘額。
相關條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節選)
第一條 房產税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第二條 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
第三條 房產税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税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税的計税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税的税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税率為
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税率為12%。
房產税是以房屋為徵税對象,按房屋的計税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房產税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税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房產税税率採用比例税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税率為
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税率為12%。房產税應納税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税依據的應納税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的應納税額=房產租金收入*税率(12%)
房產税的納税人是產權所有人。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者產權未確定以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應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