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離婚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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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離婚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嗎
離婚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嗎
當然可以,你可以在收到一審判決15天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但是是否應該上訴,需要看情況:
第一種情況,如果一審判決是不準離婚,那麼,建議你不要上訴。
因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必須等到六個月之後才能再次起訴。
那麼不上訴,你等6個月就可以直接起訴了;
對於一審不判離的案子,二審也會不判離,那麼上訴沒有任何意義,而且還要經歷至少3個月的二審程序,到時候浪費更多的時間。
第二種情況,如果一審判決離婚,但是你對於財產分割問題以及孩子撫養權問題不服,不要猶豫,你是可以直接提起上訴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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