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割 -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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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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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未有分割怎麼辦?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
(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