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程序該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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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程序該怎麼走
夫妻離婚程序該怎麼走
(一)初審
查驗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詢問當事人離婚意願以及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二)受理
1、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2、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三)審查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四)登記(發證)
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撫松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填寫《離婚證》,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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