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案件風險代理收費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5W
訴訟案件風險代理收費協議
離婚訴訟案件收費標準

案件受理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 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 到一百元;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


(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


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


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


5、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6.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7、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五)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 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權,本市具體規定為: 離婚案件(涉及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 交納五十元,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 像權、 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交納一百元,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案件交納 一百元(無爭議金額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