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法律離婚程序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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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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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法律離婚程序澳門如果是兩願離婚, 兩願離婚指的是夫妻雙方同意的離婚。《澳門民法典》規定的兩願離婚包括三種情況 : 一是夫妻雙方同意離婚者 ,可以向管轄法院申請兩願離婚: 二是如果夫妻雙方同意離婚 ,又無夫妻兩人所生之未成年子女的 ,可以向有權限的民事登記局申請兩願離婚 : 三是訴訟離婚轉化為兩願離婚。第→、三種情況應屬於司法裁決程序的兩願離婚 ,第二種情況應屬於行政登記程序的兩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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