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復婚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離婚後復婚手續

離婚後又復婚的一般都是把婚姻當兒戲,當初也沒有到非離不可的地步,這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家人孩子的不負責,既然選擇了離婚就不要輕易的再復婚,那麼如果復婚需要什麼手續。本站網小編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離婚復婚手續”的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辦理復婚需要什麼手續

復婚需要什麼手續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如下:

(一)申請。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聲明書。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核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五)復婚登記證。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户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