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向婚締結地法院起訴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離婚可以向婚締結地法院起訴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女方要離婚可以向所在地法院起訴嗎


離婚訴訟,被告不在國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和被監禁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離婚訴訟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因此女方要起訴離婚的話,應當到男方(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但是,如果符合特殊規定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即可以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包括: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即離婚訴訟,被告不在國內居住的,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即離婚訴訟,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即離婚訴訟,只有被告方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即離婚訴訟,只有被告被監禁的,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