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簽訂多份合同的效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1W
雙方簽訂多份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雙方簽訂多份不同合同如何訴訟

依照民訴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多個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約定管轄的不得違反法律關於級別管轄及專屬管轄的規定。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被告住所地法院有法定管轄權。

3、主合同與擔保合同的管轄權約定保持一致

如果主合同約定了解決爭議的管轄條款,擔保合同(從合同)、個人保函均應當約定一樣的管轄權條款。

如果管轄權條款不一致,可能導致主合同由仲裁機構關係,擔保合同由擔保公司註冊地法院管轄,個人保函由個人常住地法院管轄的複雜情形。

本來一個案子解決問題,現在變成三個案子,時間成本、費用成本均增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