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一、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雙方自願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不侵犯他人或國家利益。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或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四)損害公共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意義是什麼

房屋交易登記備案制度的目的是通過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管理,審查房地產開發商預售商品房的合法性,以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核心是防止預售期間出現“一房多賣”的現象。

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是指在每份預售合同上標註不同的編號,明確規定一套房屋只能賣給一個人,從而有效防止商品房預售中重複銷售和重複抵押的現象。

除了避免“多賣一間房”的風險外,購買合同的登記也是買家申請貸款的必要條件。在一些地方的房地產交易中,貸款銀行只有在審查購買合同進行登記後才會發放貸款。因此,大多數開發商不會在登記合同後立即將合同退還給買方,而是提交銀行審查申請貸款,並且不會在銀行貸款獲得批准之前將購買合同退還給買方,這也是買方需要等待一個月或更長時間才能在現實中獲得購買合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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