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配權 - 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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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權 訴訟時效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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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權之行使,不受訴訟時效之限制。

  訴訟時效也稱“消滅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即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權利的制度。  律、法規對於索賠時間和產品質量等提出異議的時間有特殊規定的,按特殊規定辦理。此外,在人身關係範圍內,對各種人身權的法律保護不受時效限制。例如,公民、法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姓名權、支配權、榮譽權、知識產權中的署名權等不受時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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