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妨害鐵路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 - 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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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妨害鐵路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為民排危解難為人民服務,幫助羣眾排危解難。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妨害鐵路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妨害鐵路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一)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或者安全標誌的;

(二)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

(三)在鐵路線路、橋樑、涵洞處挖掘坑穴、採石取沙的;

(四)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或者平交過道的。

第三十六條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或者火車來臨時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卧、搶越鐵路,影響行車安全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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