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緩刑取決於檢察院還是法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4W
判緩刑取決於檢察院還是法院
判緩刑取決於檢察院還是法院
1、判緩刑取決於法院,而不是檢察院,檢察院有檢察建議權,也有司法監督權,但司法審判權在法院;
檢察建議是司法審判的重要參考依據,但不是決定依據,決定依據在法律,決定權在法院或審判合議庭。
檢察院量刑書沒有建議緩刑,法院認為適應於緩刑也會判緩刑的,如果檢察院認為裁量刑期與刑罰方式不當可以行使審判監督權,但屬於下一個法律程序了。
2、檢察院認為符合緩刑條件,可以向法院建議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