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7W
精神病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精神病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1、鑑定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工作,出具完整規範的鑑定報告。鑑定涉及複雜、困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較長的,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鑑定完成期限,延長鑑定期限可以一般化。不超過30個工作日。延長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受託人。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鑑定通則》第二十五條
鑑定過程中,需要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身體檢查的,應當通知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到場見證;必要時,可以通知委託人到場見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