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人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人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是怎樣的
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人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是怎樣的
1.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但保險人開始承擔責任的時間一般約定合同生效時間,但有些責任是有觀察期的,具體的觀察期要看合同上的條款約定,一般有三個月、六個月、一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三條 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條 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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