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增值税的前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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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增值税的前提是什麼
開增值税的前提是什麼
一、開增值税的條件是什麼
一般納税人均具有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主體資格。一般納税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税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曆年度內的全部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經税務機關審核認定的一般納税人,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計算應納税額,並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根據《條例》規定 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的小企業,只要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税人,其具體條件為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在税務部門辦理了税務登記;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户;單獨建賬核算並有專職財會人員,能按規定提供應税貨物、勞務的銷項税額和進項税額資料。個體經營者,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時,亦應基本具備上述條件。
二、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有哪些要求
1、項目填寫齊全,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2、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一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4、納税人開具專用發票必須預先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不得手工填寫“銷貨單位”欄,用手工填寫的,屬於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購貨方不得作為扣税憑證。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用藍色印泥。
5、開具專用發票,必須在“金額”、“税額”欄合計(小寫)數前用“¥”符號封頂,在“價税合計(大寫)”欄大寫合計數前用“ ”符號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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