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公證公證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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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公證公證處核查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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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處核查繼承人數要外調嗎

需要,公證處是對當事人的申請和提供的相關材料加以審查,然後適用。
繼承人、被繼承人的情況,當事人可提供有關材料,這些材料,可以是單位的,也可以是街道社區的或者村居的,還要找個熟悉家庭情況的鄰居、同事或者同學、朋友作證人,公證處詢問作筆錄存卷。
一般情況,公證處不主動外出調查,除非認為有疑點、有矛盾、有爭議或其他不符合公證程序的,才主動核實。
當然,當事人對自己提供的材料,要承擔責任,保證真實合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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