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費應該打給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3W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孩子撫養費還沒有辦理呢,請問孩子撫養費應該打給誰?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孩子的撫養費一般來説是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給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用來支付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所以撫養費必須應用於孩子的生活費用。
而孩子一般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不能單獨處分民事權利,則直接撫養人做為法定代理人,是可以代為管理、支配撫養費,所以孩子的撫養費是給到孩子的,但實踐中一般是直接撫養人代為收取、管理、支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