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和融資租賃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4W
租賃和融資租賃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
(1)目的不同。經營租賃是承租人單純為了滿足生產、經營上短期或臨時的需要而租入資產;融資租賃以融資為主要目的,承租人有明顯購置資產的企圖。(2)風險和報酬不同。經營租賃租賃期內資產的風險與報酬仍歸出租人。而融資租賃在租賃期內,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對租賃資產應視同自有資產,在享受利益的同時,承擔相應的保險、折舊、維修等有關費用。(3)權利不同。經營租賃,租賃期滿,承租人可續租,但沒有廉價購買資產的特殊權利,也沒有續租或廉價購買的選擇權;融資租賃租賃期滿,承租人可廉價購買該項資產或以優惠的租金延長租期。(4)租約不同。經營租賃,可簽訂租約,也可不簽訂租約;可因一方的要求而隨時取消。融資租賃的租約一般不可取消新的租約。(5)租期不同。經營租賃租期遠遠短於資產有效使用年限;融資租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融資,租期一般為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幾乎只需通過一次出租,就可收回在租賃資產上的全部投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