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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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條件

近年來可以説興起了一股移民留學潮,當然其中也產生了一些糾紛,滋生了一些犯罪。自然其中最常見的糾紛就是移民糾紛與留學糾紛,存在僥倖心理被騙的人不計其數。在實際遇到糾紛的時候,雖然可以解決的途徑比較多,但總的來講,還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身利益。

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條件

1、有至少連續一年的全職工作, 或等同於一年全職工作的連續兼職工作;
2、 您的工作經驗必須是在加拿大全國職業分類( NOC )技能類型 0 (管理工作), A (專業工作) 或 B (技術工作和熟練的貿易) 類型中的;
3、加拿大技術移民申請者者必須在最近的10年內工作過(一年以上)。
4、加拿大技術移民申請者要通過品行審查,不能對加拿大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脅。主要是通過 無犯罪公證(未受刑事處分公證) 證明。
5、 加拿大技術移民申請者要符合體格檢查標準,主要檢查那些對加拿大公共衞生造成重大威脅,比如艾滋病、性病、重大高位傳染性疾病等。還有那些對加拿大政府造成較大財政負擔的疾病,比如嚴重的腎病,心臟病等。
6、 資金方面加拿大聯邦政府要求技術移民申請者應該有一定的財政自足能力,能夠維持整個家庭在加拿大半年到一年的生活支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條
中國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提出申請,除本法第八條規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
(三)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五)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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