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從什麼時候算起口頭傳喚的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從什麼時候算起口頭傳喚的時間口頭傳喚的時間從到案時間開始算起,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傳喚 刑事辯護 強制措施 時間 口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