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糾紛要不要請律師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勞務糾紛要不要請律師
勞務糾紛要不要請律師
第一,是否有時間親自處理勞動爭議。



一個完整的勞動爭議案件需要經過仲裁、一審和二審及執行程序。單就仲裁程序而言,法律規定的勞動仲裁時限在45天內結案,但實際上從申請仲裁至領取裁決書的時間往往半年左右。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還要到法院進行一審和二審。不履行裁判文書的,還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審審限6個月,二審審限3個月,執行無固定期限。整個程序下來往往需要1年半到2年時間。當然,並不是每個案件都要經過這幾個階段,有些可以在仲裁階段結案。在各階段,當事人要進行立案、領取通知、出庭和領取裁判文書等工作。所以,如果當事人有充足時間,可以自辦理,不必請律師;如果很忙,建議請個律師全程代理。

第二,是否瞭解仲裁和訴訟知識。

相關知識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也包括證據規則和舉證質證技巧。實體法除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幾部“好找”的大法外,還包括國務院的行政法規、部頒規章及多如牛毛的紅頭文件。證據規則和舉證質證技巧極其重要,決定爭議勝敗。任何主張都要相應的證據證明,不能舉證證明的,承擔不利後果。如果單位聘請了律師,或者由人力資源方面的專業員工代理出庭,若勞動者自行出庭,則雙方在法律和規則的運用上嚴重不對等,勞動者可能要吃大虧,請律師能平衡雙方實力。

第三,是否願意支付一定數額的律師費。

千八百塊錢的仲裁案件,沒有必要請律師,萬元以上的案件應該請律師。聘請律師要花錢,如果通過律師能多得權益,那麼請律師就是值得的。囿於專業,勞動者主張權益往往不充分,該主張的沒主張。如某律師代理的一起案件,發現委託人少主張了違法約定試用期的賠償金,僅此一項就少計算了1.2萬元。通過律師代理,變更請求,最後獲得仲裁裁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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