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質押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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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質押貸款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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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動產質押?動產質押有哪些特點?

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動產質押是質押的一般形式。動產質押的核心內容是債權人的質權。動產質押有以下特點:一是動產質押的質物必須是動產,不動產不得出質;二是出質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債務人本人;三是質物必須轉移於債權人佔有,質押合同才生效;四是質權人就質物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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