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侵佔立案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普通侵佔立案標準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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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侵佔立案標準是多少?

你可以參考以下規定:一、關於八種侵犯財產犯罪數額(以人民幣計算)認定標準:
  1、盜竊罪,數額較大為一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一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六萬元以上。
  2、詐騙罪,數額較大為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二十萬元以上。
  3、搶奪罪,數額較大為一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一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六萬元以上。
  4、聚眾哄搶罪,數額較大為二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二萬元以上。
  5、侵佔罪,數額較大為一萬元以上;數額巨大為十萬元以上。
  6、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為二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二萬元以上。
  7、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較大為五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
  8、搶劫罪,數額巨大為一萬元以上。
有些標準還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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