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籤合同傳真

來源:法律科普站 9.46K
異地籤合同傳真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異地怎麼籤合同

在合同內容都確定的時候,不再修改。甲方蓋章,然後快遞到乙方,乙方蓋章留一份後,然後再快遞迴甲方,順序可調轉。
如合同上寫明覆印件有效,可一方蓋章,後傳真給另一方,另一方再傳真過來即可。《合同法》第十條合同的形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