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房屋租賃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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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房屋租賃税標準
唐山房屋租賃協議規定必備內容有哪些?
你好,目前撰寫房屋租賃協議必須包括的內容是: 1、標的條款。應明確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位置、類別、結構、面積等,必要時,應附圖。 2、租金條款。應明確租金標準、支付方式和期限。 3、租期條款。通常應明確租賃始期和終期。 4、押金條款。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發生何種情況時出租人有權扣除或沒收押金。 5、房屋使用、養護條款。應明確房屋用途和雙方當事人的維修保養義務,如未約定則出租人負有維修義務。 6、物業費、供暖費的負擔條款。應明確約定租賃期間的物業費、供暖費由哪方支付,如未約定則應由出租人負擔。 7、裝修條款。應明確出租人是否允許承擔人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增加其他附屬設施,以及租期屆滿後裝修及附屬設施如何處置。 8、違約責任條款。應明確規定解除合同的條件、違約金、賠償損失等責任的承擔。 9、拆遷條款。應明確租賃房屋如約拆遷時,如何處理。 10、合同終止或解除條款。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何種情況下合同可提前終止解除,例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超過1個月時,出租人可解除合同等。 11、爭議解決條款。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寫明仲裁機構的準確全稱。 12、財產設備清單。租賃房屋內提供傢俱、設備的,雙方應在合同中列明傢俱、設備的名稱及狀態。 13、房屋內水、電、氣表底數。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支付房屋租賃期間水、電、氣費用的,應在合同中寫明水、電、氣表底數,以便明確承租人承租期間應承擔的費用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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